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附件6:
附件6: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降分降级处理细则
中央企业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之中,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及事故的起数、性质、级别和责任情况,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降级或降分处理。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降分降级处理细则
中央企业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之中,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及事故的起数、性质、级别和责任情况,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降级或降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