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1955年) 第二章 軍銜和肩章符號 第二十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1955年) 第二十條 第二章 軍銜和肩章符號 第二十條 軍銜降級可以作為一種懲戒,但以降一級為限。 軍銜降級的懲戒不適用於少尉軍官。 第十九條 目录 第二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