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一条 外资金融机构申请转入信贷资产,应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该外资金融机构授权签字人签署的致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负责人的申请书(函)以及银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