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一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一节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一节 外资法人机构调整或转让注册资本、 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10%以上的股东 第六十二条 外资法人机构调整或转让注册资本、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0%以上的股东,新入股的股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 第六十三条 外资法人机构调整或转让注册资本,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0%以上的股东的申请,由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受理和初审,银监会审查和决定。 第六十四条 外资法人机构申请调整或转让注册资本、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0%以上的股东,应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申请资料一式三份: 第三章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