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六章 机构终止 第一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一节 第六章 机构终止 第一节 外资法人机构自行解散 第一百四十四条 外资法人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银监会批准后自行解散: 第一百四十五条 外资法人机构自行解散的申请,由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受理和初审、银监会审查和决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外资法人机构申请自行解散的,应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申请资料一式三份: 第六章 目录 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