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申请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应向所在地银监局提交下列申请资料一式三份:

申请人授权签字人签署的致所在地银监局负责人的申请书(函);

申请人授权签字人签署的对拟任首席代表的授权书;

申请人授权签字人签署的拟任人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由拟任人签署的有、无不良记录陈述书;

银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