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第四节 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设立 第四十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第四节 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设立 第四十五条 设立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应当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人包括:辖区内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作为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起人。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