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第四节 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设立 第四十四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第四节 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设立 第四十四条 设立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还应当符合以下审慎性条件: 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和补充机制; 没有地方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入股; 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