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第一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设立 第十四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第一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设立 第十四条 单个境内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