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一节 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 第九十一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九十一条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一节 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 第九十一条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办外汇业务或增加外汇业务品种,由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直接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九十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