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第四章 调查 第三十二条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调查 第三十二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现场检查或者调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对直接负责的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责任一并进行调查认定。 前款规定有关人员违法、违规责任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职务、岗位职责、履职情况以及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过程中所起的实际作用。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