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第四章 调查 第三十一条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调查 第三十一条 监督检查部门发现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管辖的,应当及时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处理。 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经银监会或省级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