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三条 分支机构连续停止营业时间3天以上6个月以内为临时停业。分支机构的临时停业由法人机构作为申请人。

分支机构临时停业的行政许可事项比照本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