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4.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4. 4.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 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意外保险业务,除符合前述基本条件,还需在经营区域内设立省级分公司,或与其他已开设分支机构的保险公… 保险公司开展其他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不低于同类在售业务的线下服务能力。 (十四) 保险公司经营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于投保前进行适当性评估,科学评估消费者在线购买保险产品、享受保险服务的行为能力,坚持向消费者销售与其风险保障… (十五) 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加强核保管理,掌握全量核保信息,确保核保独立性,不得降低核保标准,减轻核保责任。 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告知文本由保险公司制定并提供,满足内容清晰明确、文字浅显易懂、表达简洁流畅的基本要求,减少生僻术语的使用。保险中介机构不得擅自改变和减少告知内… 三、 充实监管机制手段,强化创新业务监管 (十六) 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建立健全业务回溯机制。保险公司应定期按要求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回溯,重点关注赔付率、发生率、费用率、退保率、投资收益率等关键… (十七) 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于每年3月20日前通过互联网保险监管相关信息系统提交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报告数据应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完… 保险公司如需调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范围的,应在自营平台、代销中介机构自营平台及各产品销售页面提前10日连续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业务范围调整决定、原因及服务保障措… (十八) 保险公司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和依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互联网人身保险新产品等监管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保险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的,对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同类业务保持统一的裁量标准。 (十九) 银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公司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回溯情况,启动质询、调查、检查等监管程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事项。保险公司存在未按照通知要求定期回溯、回溯数据不真实、定价… (二十) 保险公司因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及时制定消费者权益保障和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告。 (二十一) 本通知所指精算责任准备金覆盖率,计算公式参见附件1。 本通知所指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保险机构因互联网保险业务受到下列行政处罚: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责令停业整顿、吊销业务许可证、公司高管被撤销任职资格或者… (二十二)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对已经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给予过渡期。保险公司应立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充分评估、做好预案的前提下推进存量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整改,并于2021年… 附件:1. 关于责任准备金覆盖率计算公式的说明 2. 2XXX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情况报告 附件1 1. 资产:指总资产扣除应收分保准备金、应收分保账款和其他资产项目中与分出摊余成本有关的项目。 2. 其他负债:指总负债除准备金相关负债、与保单利益相关的其他负债、次级定期债务和资本补充债券账面价值与认可负债的差额、应付分保账款的负债金额。其中,准备金相关负债指… 3. 费用调整项:指按下表计算的保险公司总费用加权之和,总费用包括业务及管理费、佣金及手续费。加权系数如下: 1 2 3 4 5 4. 责任准备金:包括长期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短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与保单利益相关的其他负债,不包括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及万能保险特别储备。“责任准备金”… 附件2 一、 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情况 (一) 意外险经营情况。包括:业务发展指标,保费规模、保单件数、承保人数等;业务结构指标,主流产品形态、自营和中介业务占比,保险期间等;业务持续性指标,成本费用情况、盈… (二) 人寿保险经营情况。同(一)。 (三) 健康保险经营情况。除前述外,应列明经营区域及网点建设相关内容。 (四) 年金保险。同(一)。 二、 互联网人身保险经营资质 (一) 基本情况。包括:上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责任准备金监管相关指标、互联网保险业务合规经营等情况。 (二) 业务范围调整情况及相关保障措施。包括:是否需要开展业务范围调整,及触发调整的原因。 (三) 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情况。包括:在售产品列表,报告期内停售产品列表及原因,报告期内新审批或备案产品列表。 三、 互联网人身保险回溯工作情况 (一) 上年度回溯工作情况。包括:四次业务回溯工作时间和方法,回溯情况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对公司定价科学性的整体判断。 (二) 上年一季度业务回溯情况。包括:纳入定价回溯的各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基本信息及再保险安排,相关指标回溯情况、原因及合理性评估,保险公司采取的措施。 (三) 上年二季度业务回溯情况。同(二)。 (四) 上年三季度业务回溯情况。同(二)。 (五) 上年四季度业务回溯情况。同(二)。 四、 存在风险和主要问题 五、 业务发展计划及政策建议 3.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