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4.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充实监管机制手段,强化创新业务监管 (十八) 保险公司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和依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互联网人身保险新产品等监管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保险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的,对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同类业务保持统一的裁量标准。 4.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充实监管机制手段,强化创新业务监管 (十八) 保险公司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和依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互联网人身保险新产品等监管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保险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的,对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同类业务保持统一的裁量标准。 (十八)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