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基金管理中心是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由财政部归口管理。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