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中心依照风险管理制度,从金融、财务、法律及行业等角度开展基金有偿使用项目的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应当釆用谨慎的风险评价标准评价项目风险,并将形成的风险评估报告提交基金管理中心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外聘的金融、财务、法律及行业风险管理专家,与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基金风险管理和有偿使用业务的人员共同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应当作为基金有偿使用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外聘的金融、财务、法律及行业风险管理专家,与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基金风险管理和有偿使用业务的人员共同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应当作为基金有偿使用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