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海岛保护与利用执法工作实施办法(2010年)

发布机关 海洋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下简称《海岛保护法》)明确规定,中国海监是《海岛保护法》的执法主体,承担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活动的执法职能。为全面保护海岛及其周边…

一、 区域管辖

二、 层级管理

三、 检查内容

(一) 有居民海岛 1.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填海、围海等改变有居民海岛岸线和填海连岛;在有居民海岛周边海域进行违法开发利用活动的行为。 2. 是否存在采挖、破坏珊瑚和珊瑚礁,砍伐有居民海岛周边海域红树林的行为。 3. 是否存在向有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4.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在有居民海岛沙滩上建造构筑物或者设施、擅自采挖海砂的行为。 (二) 无居民海岛 1.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填海、围海;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进行生产、建设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或者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 2. 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进行开发利用活动的,是否按照海岛保护规划实施,是否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内容实施;开展旅游活动的,是否存在建造居民定居场所的行为;临时性… 3.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是否存在向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违法排放污染物… 4. 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是否依法交纳海岛使用金。 (三) 特殊用途海岛 1.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改变海洋自然保护区内海岛的海岸线,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岛岸线和填海连岛的行为。 2. 在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改变该区域地形、地貌的活动;领海基点标志是否损毁或者移动。 3. 国防用途无居民海岛的自然地形、地貌是否遭到破坏;有居民海岛国防用途区域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是否遭到破坏;国防用途无居民海岛是否存在用于与国防无关的行为。 4. 特殊用途或者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岛,是否存在其它违反相关保护规定的行为。

四、 检查方式

(一) 定期执法巡查 (二) 不定期执法检查 (三) 专项执法检查 (四) 联合执法检查

五、 案件查处

(一) 移交查处:下级海监机构如认为确有必要,可以把海岛违法案件报请上一级海监机构查处;上级海监机构认为确有必要,可以把海岛违法案件移交下级海监机构查处;各级海监机构发… (二) 指定查处:中国海监各级机构已立案的案件,立案的海监机构认为不宜由本级海监机构查处的,可以请求上级海监机构指定其他海监机构查处。上级海监机构认为不宜由立案海监机构… (三) 挂牌督办:对于造成恶劣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海岛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由中国海监总队实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的办案机关由中国海监总队指定,办案机关必须按照中国海监总… (四) 案件通报:中国海监各级机构应加强海岛违法案件的通报工作,每季度将案件查处情况向上级海监执法机构和同级海岛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书面通报,重大海岛违法案件的处理应及时… 中国海监各级机构开展海岛执法工作,是《海岛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切实开展好各项执法活动,是各级海监队伍的重要任务,对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保护海岛生态环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