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八章 雷达管制 第三节 雷达识别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二百二十二条 第八章 雷达管制 第三节 雷达识别 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观察到两个或多个雷达位置指示符相近,或观察到在同时 作相似的移动以及遇到其它引起对目标怀疑的情况时,雷达管制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识别方法进行识别直至确认为止,也可终止雷达服务。 第二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