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1990年) 第四章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1990年) 第四章 第四章 飞行气象情报 第一节 飞行气象情报的分类 第三十二条 飞行气象情报是指与飞行有关的现有或预期的气象情况的报告,也包括分析、预测及其他说明。 第三十三条 气象通报是指组成飞行气象情报的电文,并加了规定的收发电报地址和单位。 第三十四条 基本气象资料是指由国家基本气象台、站提供的用于绘制天气图和制作天气预报的气象资料。 第二节 飞行气象情报的组织供应 第三十五条 国内飞行,按照《国内航行气象情报供应办法》组织供应;国际飞行,按照《国际航行气象情报供应办法》、国际民航组织有关气象情报交换规定和有关国际通航技术服务协议组织供… 第三十六条 国家和军队气象台、站提供的航空天气报告、危险天气通报(以下简称航、危报),根据需要由各气象部门与当地有关单位洽商组织供应。航、危报的组织范围: 第三节 飞行气象情报的传递 第三十七条 机场气象台、站通过机场固定电信网路传递的飞行气象情报,必须按规定的编报格式和时间传递拍发的电台: 第三十八条 航、危报由当地电信部门通过电传(或电话)传送给机场气象台。 第三十九条 为了提高收集和转发飞行气象情报的时效,应当逐步建立一个以民航气象中心和中心气象台为枢纽的自动收集、转发飞行气象情报的处理系统。 第四十条 为及时对飞行中的航空器提供所需要的飞行气象情报,应当有计划地建立高频对空广播。其内容为最近的机场天气报告(附趋势型着陆预报)和机场天气预报。 第四十一条 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应当将飞机的天气报告及其他气象情报及时传递给值班预报员。 第四节 气象资料的收集与图表的制定 第四十二条 绘制天气图基本气象资料的收集,由各气象台利用有线或无线接收国家气象部门发送的基本气象资料。 第四十三条 地面天气图 第四十四条 高空等压面图 第四十五条 辅助图表 第四十六条 卫星、传真气象资料的收集。凡配有接收极轨气象卫星资料设备的气象台,每日必须接收两次;凡配有接收同步气象卫星资料设备的气象台,每日至少接收四次。凡配有传真接收设备…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