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年) 第二章 仲裁程序 第二节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年) 第二节 第二章 仲裁程序 第二节 仲裁员及仲裁庭 第二十二条 仲裁员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仲裁庭的人数 第二十四条 仲裁员的选定或指定 第二十五条 三人仲裁庭的组成 第二十六条 独任仲裁庭的组成 第二十七条 多方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 第二十八条 指定仲裁员的考虑因素 第二十九条 披露 第三十条 仲裁员的回避 第三十一条 仲裁员的更换 第三十二条 多数仲裁员继续仲裁程序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