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202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体育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制定、修改章程;

聘任、解聘仲裁员;

根据《体育仲裁规则》仲裁体育纠纷;

开展内部监督活动;

制定体育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办法;

履行法律、法规以及章程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