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2026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附相关材料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