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202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法定申请期限被耽误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