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勤务暂行条令(1992年) 第五章 维护军车交通安全 第二节 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勤务暂行条令(1992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维护军车交通安全 第二节 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十三条 检查站分为固定和流动的两种。固定检查站应当设在道路宽阔、视线良好、行驶军车较多的路段,并有“军车检查站”字样的明显标志和必要的安全设施。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