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四章 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管理和国歌、军歌的奏唱 第三节 军徽的使用管理 第三百一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三百一十四条 第十四章 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管理和国歌、军歌的奏唱 第三节 军徽的使用管理 第三百一十四条 禁止将军徽及其图案用于商业广告和有碍军徽庄严的装饰或者场合。 第三百一十三条 目录 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