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三章 日常管理 第六节 移动电话和国际互联网的使用管理 第二百八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百八十一条 第十三章 日常管理 第六节 移动电话和国际互联网的使用管理 第二百八十一条 军队单位应当在禁止使用移动电话的场所设置禁用标志和存放设施,重要涉密部位应当配置有效的技术管控设备,核心涉密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检查,防止违规带入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 目录 第二百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