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三章 日常管理 第四节 车辆使用管理 第二百六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百六十八条 第十三章 日常管理 第四节 车辆使用管理 第二百六十八条 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不得公车私用,不得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用于探亲、休假、旅游等非公务活动。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停驶。 第二百六十七条 目录 第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