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百四十条

第一百四十条 值班分队由旅(团)级以上部队或者单独驻防的营级单位根据上级指示指定。值班兵力、兵器的数量根据需要确定。值班分队受值班首长领导。

值班分队必须熟悉战备方案,保持规定的战备状态;进行训练或者其他活动不得远离驻地,保证一声令下,立即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