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三条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