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管理规定(1999年) 第二章 申请、培训、考试、发证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管理规定(1999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申请、培训、考试、发证 第十四条 从事《准驾证》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按交通部规定取得《准驾证》考试员证书。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