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三章 船舶所有权登记 第二节 船舶所有权登记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船舶所有权登记 第二节 船舶所有权登记 第三十六条 因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船舶灭失和失踪,注销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四十条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