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1996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199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