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年) 第三章 企业技术进步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企业技术进步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完善资本市场,建立健全促进自主创新的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动自身发展。 国家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企业,对企业的创业发展给予支持。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