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26年) 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三节 通信、会见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26年) 第六十九条 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三节 通信、会见 第六十九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与亲属、监护人通话、会见;与其他人员通话、会见有利于罪犯改造的,经监狱批准也可以通话、会见。 监狱应当根据罪犯的改造需要、处遇分级等合理安排罪犯通话、会见的次数与时间。监狱还可以按照规定增加安排罪犯进行视频会见。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