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26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发现身体有伤残或者严重疾病的,应当询问情况,做好记录。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建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