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三节 立法机关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第八十条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三节 立法机关 第八十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非经立法会许可不受逮捕,但现行犯不在此限。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