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一节 行政长官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第六十条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一节 行政长官 第六十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审计署,独立工作。审计长对行政长官负责。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