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7年) 第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7年) 第十章 第十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各级交通(港口)管理部门依法对港口设施保安活动实施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绝、妨碍或者阻挠。 第八十条 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港口设施的下列保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十一条 交通部应当对《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要求省级交通(港口)管理部门予以纠正。 第八十二条 未按规定取得有效《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且不符合本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港口设施,不得为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提供服务。 第八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规则规定,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和相关人员未经必要的培训,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更换;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和相关人员未能履行本规则规定的职责,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