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