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年)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