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2004年) 第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2004年) 第十章 第十章 公司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 公司应备有完整、最新的船员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国际公约。 第八十条 公司指派船员任职时,应保证被指派的船员: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向其管理的每艘船舶的船长提供书面指示,规定船长应该遵循的旨在帮助新船员熟悉其职责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确保为新到船上工作的每个船员提供1个在履行其职责之前熟悉…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