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九章 海难救助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一百八十八条 第九章 海难救助 第一百八十八条 救助方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救助,取得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未取得效果的,除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或者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权获得救助款项。 第一百八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