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26年) 第二章 卫生检疫审批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26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卫生检疫审批 第十五条 特殊货物、物品审批单有效期根据风险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海关对特殊货物、物品审批单实施核销管理。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