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税款的计征 第二节 应纳税额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税款的计征 第二节 应纳税额 第十三条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按照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计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 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第三个星期三非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日的,顺延采用下一个交易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以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且对外公布。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