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海关总署建立采信管理系统,提升采信工作信息化水平。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