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广东地区陆路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广东地区陆路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进、出境地海关与指、启运地海关实行电子计算机数据联网传输,办理陆路转关运输货物的监管手续。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