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广东地区陆路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进境地:指货物进入关境的口岸。
出境地:指货物运出关境的口岸。
指运地:指转关运输进口货物指定运达的地点,或海关监管货物在国内转运时的到达地。
启运地:指转关运输出口货物办理报关发运的地点,或海关监管货物在国内转运时的始发地。
申请人:指向海关申请办理转关运输的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委托人。
承运人:指经海关核准,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的企业。
驾驶人员:指承运人向海关登记备案并经海关核准的运输工具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