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广东地区陆路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 第三章 企业行为规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广东地区陆路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企业行为规则 第十七条 转关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短少、灭失的,应立即向附近海关报告。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