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2012年)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2012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离岛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第十七条 离岛免税商店将免税品销售给规定范围以外对象的,或者超出规定次数、品种、数量或者金额销售免税品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署令第… 第十八条 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